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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申流溪丽园业主致红谷物业公司公开信

宗申流溪丽园业主致红谷物业公司
公 开 信

红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业主——流溪丽园的权益人,我们是怀着兴奋、期待的心情来接受交房的。但我们被严重伤害了,我们非常失望!
你们的非法定资格交房,无法可依的强行预收费,不交钱就不予验房的交房程序规定等,已经造成了业主事实上的无法接房,并导致原本可以通过勾通协商解决的矛盾激化,对出现这样的局面,作为交房的“主导”者,你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们的各种违规行为,我们已致函开发商。作为前期物管服务委托人,开发商有责任对你们行为进行督导与规范。我们关注结果。
这封信,我们要说的是物管常识ABC:
一、 “以人为本,业主至上”是物管行业尊崇的从业理念。而这一理念的体现是物管服务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就目前交房服务而言。也许就是一把椅子、一杯水、一个微笑。。。。。。但绝不是紧闭的小区大门,如临大敌的保安和一问三不知,问题都推给开发商的恶劣态度。业主并不苛求,也很宽容,但业主不是羔羊,业主不可欺。
如果连起码的彼此尊重都缺乏,从事物管服务就没有资格。
二、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流溪丽园的权属人最终是全体业主。这是所有业主以自己的血汗钱购置的家园(交房阶段只是由大业主向小业主的过渡,只是产权转移的过程)。
从交房开始到日后的终年居住,业主为捍卫自身的合法行为永远具有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正义性。5月31日上午,业主们平和要求打开小区大门,进入小区广场内与开发商工程负责人理性对话勾通,遭到保安强行阻拦,继而对涌入的业主出手殴打,物管公司总经理在广场上公然面对众多业主咆哮:“这是砸我的场子!”“你们是在闹事!”
我们震惊:且不说这种话透着黑、味不正,物管公司的最高负责人连最基本的“物权”概念都颠倒了,我们该怎么来信任我们未来的家园管家能给我们带来体贴、周到和安全?!
初此相见,我们的家园已经变成了你的私家菜园,日后呢?难以想象!
我们仍然愿以宽容的胸怀来看待,但愿这不是你们烙印在心的概念,而仅仅是应急事件中的不当“口误”。
但这次错误是严重的(包括对开发商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我们作为业主,正式给予你们黄牌警告!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们的家园我们作主!
三、 物管人员从上至下培训刻不容缓。
规范的物管公司,为适应小区的发展与业主的需求,培训是定期的,不间断的。包括理念、仪容、礼仪、技能、职业道德、从业素质。贵公司的保安、保洁、客服、管理人员乃至高层人员明显缺乏基本培训。这是我们难以理解的。业主的物业费不是见人就掏,生存的危机意识是自我提升的动力。建议你们这次以殴打业主事件为契机,内部自查、自我警示警醒。处理得当,有错就改,将是一次内部提升;不以为然、继续放纵、早晚要出大问题。内部如何规范,选择在你们;但对打人事件必须对业主有一个交代:公布对打人者的处理结果;物管公司必须向全体业主公开道歉!
四、 端正角色意识,做好自己份内的事。
交房中业主与开发商的问题,是正常的合同纠纷。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法定的权利。物管公司本应提供和谐平台,促成勾通协商,但你们却幼稚可笑的大包大揽,以压制、蛮横的方式扮演了一个两头不讨好的角色。有传言说,贵公司的大股东就是开发商,我们不相信——通过正规物业招标程序中标的物管公司不会有这些猫腻,也不能与你们的交房行为发生联想。不过,作为规范经营的物管公司,其资质文件及营业证照也应向业主公示,业主们通过工商查询自会明晰,清者自清嘛。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刚愎自用必为人弃。
我们期待着贵公司的实际行动。包括合法的收费方案的公布,改进的交房配合服务措施,以及对打人者的惩处和道歉等。

顺告:业主临时委员会已在筹备中、不久即将成立。

宗申流溪丽园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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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日

历史上的今天
6 月
6
    哇哦~~~,历史上的今天没发表过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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