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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灾民女孩是否该被拘捕?——特殊时期莫忘法律边界

骂灾民女孩是否该被拘捕?——特殊时期莫忘法律边界

William Schue来稿/在举国都为大地震受难者悲恸的时刻,也有少许人表现出了品德的低劣。在5月20日全国哀悼日期间,沈阳一名年轻女子因游戏网站停止提供娱乐游戏而产生不满,甚至谩骂了受难群众。这引发了网友的声讨,还有网友为此报警。5月21日下午,该女子被当地警方拘留审查。(《新华网》5月22日消息)

我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从内心对该女子的做法表示鄙夷,甚至会谴责她的做法。所以,不难理解那么多义愤填膺的网民对她大批判。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警方拘留该女子的做法是否合适呢?

警方采取行动的前提应当是该女子的行为影响了社会治安或公共安全,但该女子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任何条款。无论是公共秩序,还是公共安全,抑或社会管理,均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虽然其行为可能侵犯了辱骂对象的名誉权,但那也只是民事法律关系,公安机关不应该动用公权力干涉民事法律关系。假如构成"诽谤罪",也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司法机关不应该主动干预。

尽管道德与法律有一些共同的交集,但是二者之间也是存在明显界限的。法律只能在伦理道德不能发挥作用的时候才出面,反之则只应该让伦理道德发挥作用。如果该女子有不对的地方,那就是她的在内心思想和动机方面没有追求"善"。不过,这并不表明她的行为足以构成法律上的"恶"。此事完全可以由伦理道德规范,让公众舆论发挥作用,何需法律的介入?公安部门应该注意到,以网民批判为代表的公共伦理道德正在发挥其规范作用,所以法律应该保持沉默,不应当因为群情激愤而越权。

"法治"意味着法律有其固定的规范领域,法律不能任意超越该范围。即使在当前国家面临很多困难、正常的社会秩序受到影响的情况下,法律也不能任意越界。"乱世用重典"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法治社会应该保持法治常态,而不是随意更改法律的适用领域。更何况,公权力是由法律授予的,应当严格限定在法律授予的范围内,有罪推定、超越职权等滥用公权力的行为都是有违"法治"精神的。

在当前抗震救灾的特殊时期,公众都表现出了崇高的道德责任感,少数原本道德素质不高的人也受到强烈的道德感化。但是,在目前国人的道德素质普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肯定有少些人逆大众而想、逆大众而为。虽然他们远远达不到道德的要求,但他们还是能够严守法律的底线,不至于违法犯罪。所以,以该女子为代表的少数缺德行为是不可避免的。对待这些思想和行为,我们能做的只能是道德教化,而不应当是通过任意扩大法律边界去干涉道德领域的思想和行为。

因此,在现今的特殊时期,法律和道德还是要固守其各自的明确领域,保持二者之间的边界。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

女子视频辱骂灾区人民 沈阳警方已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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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之际,5月21日上午,网络上的一个视频瞬间激起网民们的愤怒。该视频中一女子辱骂四 川地震长达5分钟,还骂的津津有味。据了解,该女子已被沈阳警方抓获。

  网上惊险辱骂灾区人民视频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举国哀悼,全国人民通过各种方式尽己所能支援灾区。21日上午,网民们在发现一个女子在视频里辱骂四川地震长达4分40秒。视频中,这名女子脚翘在桌子上,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断的辱骂灾区人民。国务院规定,19日至21日,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这名女子因玩不了J5游戏,所以大骂灾区人民。

  人肉搜素引擎再次发威

  此视频出现后,该女子成了YOUTUBE政治首页里的新闻人物,并开始在国外网站风传。有网友说:“我们对辽宁女这样的做法深恶痛绝,一个人怎么可以无耻无知到这种地步,可以说整个中华民族都不能饶恕她的这个愚蠢的错误,我想这不能仅仅是一个错误,这是对中国人民,对受灾群众,对死难者的亵渎。”   

   “想到受灾的群众,想到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同志,想到死难者和为救灾献出生命的同志,想到温家宝总理的言行,我控制不住要哭,这个人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网友们认为该女子的行为严重影响的中国人民的形象,网民震怒的同时,号召大家“13亿人一起动手把他找出来!

  人肉引擎在此时再次发威,网友们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到该女子的信息:姓名张雅,1987年7月29日出生,辽宁沈阳市苏家屯人,她的QQ好友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

  女子已被沈阳警方抓获

  据来自沈阳方面的消息称,该女子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网民愤怒后,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区分局根据网上提供的该女子的信息资料,于21日中午1时左右,在苏家屯区如意网吧将其抓获,苏家屯区计算机通讯科正在调查。

  关于该行为违法性的讨论

  在网络上,网民称该女子为“辽宁女”,在表达愤怒感情的同时,很多网友也就该女子行为的违法性展开了讨论。   有网友说:“这应该是违法的,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我们的言论越来越自由,但是必须还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的。有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嫌疑!”有网友认为该女子纯属炒作,“不惜用这样的手段来达到她的目的,用她对整个国家的亵渎来实现她的目的,这是多么的无知无耻啊。”

  “是不是傻啊?我都录一遍了,你叫我再录一遍干什么玩意儿?骂你一遍你就是没够是不是?那行,姐再跟你说一遍。”通过视频中最先出现的这段话,有网友认为一般人谁没点常识,会犯傻去录这个?他们认为,该视频是被骗录的,“真正有问题的,是那个录制者”。

  就该女子的行为如何进行法律定性,欢迎大家讨论,请在新闻下方的评论窗口留下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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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5 月
26
    哇哦~~~,历史上的今天没发表过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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